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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靠救主耶穌基督

 

很多人只相信眼睛所能看見的,而不相信有神。但事實上,神的大能卻實實在在地彰顯我們看得見的萬物和人身上。

 

羅馬書1:20講,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比如地球上有生命這件事,就絕非偶然。天文學家Hugh Ross發現太陽系有33個常數保証了地球上可以有生命如地球的重量,體積,地球與太陽的距離等等。可是這33個常數條件在宇宙中同時存在一個星球的機率是十的十五次方分之一。這實在是太奇妙。我們既然完全不能相信一台照相機會沒有設計師沒有制造商而自己產生形成,我們又怎能相信比照相機精密得多的眼睛會自己形成呢?

 

羅馬書119還告訴我們,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人活在有限的生命裡,卻尋求且相信無限與永恆的存在。相傳唐太宗李世民因為相信有永恆,就吃了天竺方士的長生不老藥,以至中毒而亡。人想靠自己的方法得到永生,往往不得其法。人類從古至今都拜神。新華社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報道:中國科學家最新的基因研究表明,中國人不是從北京原人和原始猿人進化來的:中國人同整個人類來自單一的起源。中國人稱自己是炎黃子孫。《史記》中記載,這位黃帝每到一山,便清除山頂,建築祭壇,親自敬拜上帝,叫作封禪(史記五帝本紀第一封禪書第六)。今天,五大洲上都有人敬拜神。這都表明內心有一個神的信念。一個人因誤會錯叫某人王先生,表示,他先知道有王先生其人。照樣,人拜錯神,是已經先有了真神的觀念。但問題在他們拜日月星辰、或一切自然界中使他們畏懼之物,雖然表示他們內心有神的信念,不認識真神,在神眼中他們敬拜偶像是有罪的。

 

雖然很多人不相信永恆,也不相信有神,但大部分人都承認自己有良心。有時候,人做了壞事,並沒有被人發現,本可以逍遙自在,卻因為良心的譴責而不得安寧。美國在一八一一年馬迪遜總統的任內,設立了一個"良心基金",因當時有人受良心的譴責,深感不安,寫信給政府;信內附有美金五元,請政府收納,俾除去他良心的痛苦,因此總統就設立了這一個良心基金。從一八一一年到二零零零年,"良心基金"共收到三百五十萬美元。

 

再有,很多時候,我們雖然沒有違反人的法律,我們的良心卻責備我們。在蘇丹大飢荒中,一只兀鷹貪婪地盯著一個骨瘦如柴的小女孩,而她正努力向救濟中心方向爬去……這是普利策攝影獎一張經典的照片。這張照片的作者凱文卡特終在幾個月後因為沒有伸手救助那個小孩,承受不了良心的譴責,結束了自己33歲的年輕生命。可見,良心並不是完全以人的法律為標準的,而是往往高人法律的要求。若不是神把良心放在人裡面,人自己一定會不要這個東西的。許多人巴不得他裡面沒有良心就好了,因為歡喜犯罪作惡的人,感覺到良心的討;良心要責備他,控訴他,纏住不放他。大哲學家康德,說:"人既然有良心與道德律,就不應該懷疑神的存在了。" 羅馬書214-15清楚地指出良心在我們心裡為神的律法作見証。

 

希伯來書10:1-4指出舊約時代,以色列人獻祭,並不能潔凈良心,所以他們仍然覺得有罪。良心使人知罪。約翰福音8:3-11講到一個故事: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問耶穌是否該按照律法用石頭打死她。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希臘原文說,他們所以出去,是因為他們的良心讓他們承認自己有罪。人若誠實地面對自己的良心,就會發現自己有罪,如說謊,驕傲,嫉妒,心裡污穢,等等。

 

大多數的宗教勸人多做善事,少做壞事,以圖免受內在良心的譴責和尋求平安。中國唐朝時有一個和尚很善靜思。有一次他靜思的時間很久,鳥兒以為它是死的,就在他頭上築巢。他思考完就頂著鳥巢回廟裡了。當時著名的詩人白居易請教他,求他把他所信仰的用簡單的話說明一下。他說,"那就是眾善奉行,諸惡末做。" 白居易笑他說,"這連三歲小孩都知道呀。" 和尚回答說,"雖然這道理,三歲小孩都知道,八十老翁也做不到。" 正像這和尚所說的,人們知道要避惡行善,卻做不到。人再怎樣努力,也無法被神看為善。

 

若有人行善是為得人的獎與喜愛,固然行了善事,也不蒙神的悅納。馬太福音6:1-2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加拉太書1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人了。"

 

人常說:"做一件好事容易,難得是天天做好事。" 箴言3:27說,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神對我們的要求是行完全的善。有誰敢說自己行得了完全的善呢?馬太福音23:23耶穌責備自以為義的人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台灣有一個基督徒蓋了很多房子給無家可歸的人住。寇世遠弟兄看到了,很高興。對他說,現在你只要再蓋一座教堂就齊全了。他回答說,"我只是要幫助他們的生活,我若蓋教堂,就顯得我的目的不純正了。" 寇弟兄很傷心。不錯,神讓我們行各樣的善事,但,更重要的善事是讓人悔改,裡面得到平安。人有衣穿,有住,甚至在世上有名望就真的裡面喜樂平安麼,良心安穩麼?貝多芬是舉世聞名的。他死前卻茫然地問自己,難道他的一生就是要寫九個交響樂麼?洛科菲勒是億萬富翁。當人問他什麼時候會感到滿足的時候,他說,"我要再多有一塊錢,才能滿足"。人若不解決裡面生命的問題,永遠不會平安!人要一直在世上追求,忙碌。不然,裡面就一直感到空虛。人要為自己的靈魂找個家。這些,不是社會福音所能帶來的。

 

人不但行不了完全的善,人所能行的善往往也彌補不了人所犯的罪。若有殺人犯變賣了自己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不用進監獄了麼?沒有這樣的事。很多的罪是無法用善行彌補的。傳道書7:20講道,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那麼人類該怎麼辦呢?唯有信靠那純正的福音不可。只有靠那從天而降而仍舊在天的人子。羅馬書3:24-25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馬書5:1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很高興有六位弟兄姊妹在這個復活節受洗了。彼得前書3:21說,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希伯來書10:22說,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洒去,身體用清水洗凈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人願良心安寧的盼望,想與神相和的願望,和對永生的尋求,靠人自己的辦法都不能實現,因為這些本在人的能力和權限以外。神憐憫我們,賜下他的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用他的寶血洗凈了我們良心上的罪污,因為凡信他是神兒子,承認自己有罪,相信他已經為我們贖了罪的人,在神面前可以被稱為義。耶穌基督不但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而且復活了,証明他是神的兒子。這從死裡復活的事,有五百多人做見証。約翰福音5:24記載耶穌曾說道:"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可見赦罪的平安,蒙神的納,得永生,都是可能的。約翰福音146記載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可見,神自己啟示我們這得赦免,納,和永生,唯一的途徑是信靠耶穌基督。

 

偉大的德國神學家和改革家馬丁路德,曾因為他深受良心的譴責而恨神。他說:"當我作修士時,每感試探來攻襲,就喊叫我滅亡了。我立刻採取千百種方法,來抑止良心的呼喊。我每天去認罪,但是這個全無功效。於是就充滿憂郁、萬念俱灰、十分痛苦--我喊著,看哪!你仍舊嫉妒、沒有忍耐、滿了血氣。可憐的人哪!你進修院實是徒然!我看見自己在神眼中是一個大罪人,我想我用自己的德行來止息神的怒氣,是絕對不可能的。" 後來當他藉著神的靈明白福音話語的時候,知道罪人稱義是本乎主的白白恩憐,也因著相信,於是他覺得自己已經重生,猶如新人一般。從此在主裡得到安慰,平安和喜樂。有人問馬丁路德怎樣刻服魔鬼試探,他回答說:"是這樣的,當他來敲我的心扉,問"誰住在裡頭?"的時候,親愛的主耶穌會先到門口對他說:"馬丁路德本來住在這裡,但他已遷出,現在我住在這裡,魔鬼一看見耶穌有釘痕的手和刺傷過的肋旁,立刻飛遁。"

 

我們傳福音,不是傳基督教,不是傳基督徒的善行,而是傳耶穌基督。為了我們的罪得赦免,他替我們受罰,被釘死,叫一切信靠他的能在神面前有無愧的良心。他從死裡復活,証明他是神的兒子,凡信靠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你願意得到這恩典與永生麼?請你今天就來信靠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